法治江西網訊 6月25日,省生態環境廳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。記者獲悉,為建設高質量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,我省扎實推進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機構、流域、綜合執法等體制改革。目前,全省生態環境體制改革穩步推進、成效顯著。
為扎實推進綜合執法改革,自2019年1月31日起,我省正式出臺了《關于深化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》。在5個縣區先行先試聯席會議、聯合執法隊、生態環境執法局三種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模式;明確環境保護部門污染防治、生態保護、核與輻射安全等方面的執法權,按照“編隨事走、人隨編走”的原則,整合組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;規范設置省市縣執法機構,在省生態環境廳新設生態環境執法局,承擔由省級承擔的生態環境保護執法職責,監督指導市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。
游菊婷 記者林浩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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